看过来! 青岛卖房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有了新变化

青岛新闻网10月8日讯(记者 朱颖)近日,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发布购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细则 。细则显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 、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好 。根据查询青岛新闻网显示,青岛五中成为青岛二十六中浮山校区 ,现有二十六中校址为二十六中京山校区 ,青岛5中学校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有着数字化实验室 ,多功能教室,图书馆,创客实验室等 ,青岛5中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团队和教学水平一流,老师教学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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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min 2026年05月10日

    我是博多号的签约作者“admin”

  • admin
    admin 2026年05月10日

    本文概览:青岛新闻网10月8日讯(记者 朱颖)近日,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发布购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细则。细则显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 admin
    用户051011 2026年05月10日

    文章不错《看过来! 青岛卖房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有了新变化》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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